这位制片人要求隐去姓名,只同意以“从业二十年”的身份接受采访。他带来的文件包括一份演员聘用合同与一份“策划顾问协议”,签署日期相差三天。
按他的说法,明面上的合同金额受片酬上限约束,另一份协议则以顾问费、版权费的名义补齐差额,“这是圈里公开的秘密,只是很少有人拿出来说”。
税务与合规的双重风险
税务师指出,如果两份合同对应同一笔真实服务,却以不同名目申报,可能涉及税务申报不实;对艺人而言,也可能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。
“大家都这么做,不代表这么做是对的。”——受访制片人
截至发稿,记者未能联系到相关剧组与艺人方置评。文中所涉文件影印件已做打码处理。